很多人往往会问,你物业到底能干什么?!这干不了,那也不能干,还有很多不是你们的责任!
很多人,都会这么喷!
我曾经想过很多的说辞和回答,但是今天看到一句话:
物业公司对其所管辖的小区是有管理权的,要不然怎么会叫《物业管理条例》?!只是物业公司的管理权,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
而这才是最大悖论!!!
看到上面的这句话,猛然间如同醍醐灌顶。
多么可笑,我们也经常听到很多ZF部门在说我们没有执法权或者说我们没有处罚权,我们只能反映。。。。
而这个时候,很多人肯定会想,你们到底能干什么啊?!!!只会敷衍,等等。。。。
为什么说,“甚至还不如人家”呢?因为,人家好歹是ZF部门,赶上你的事,你还能怎么滴人家?~~~
而物业公司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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