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物业公司要涨价,肯定是要向房管部门报备。
要报一个方案出来告诉房管部门,为什么要涨价,涨价的原因是什么,房管部门报备通过了之后会要求小区的业委会就物业费涨价的事宜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就物业费涨价物业费上涨事宜,同意业主的数量占比符合《民法典》第278条内要求才可以。
涨价完成了之后,业委会还要跟物业公司重新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了之后还要向房管局进行新合同的备案。
这一系列的手续完成了之后,小区物业费涨价程序才算合法合理,否则物业公司是不能够以新的价格向小区业主收物业费的。
特别解释:为什么此处是双过半的原因。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遇到物业公司或者是业委会擅自涨价的时候。小区的业主有什么样的维权手段?
目前法律赋予业主的是两个手段:
第一个对于业委会或物业公司侵害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的决定,业主不服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个我们的小区业主也可以直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辖的部门,就是我们街道一级的街道办,直接投诉业委会决议不合法的事情。街道办是可以依法责令业委会改正或者是撤销业委会的不合法的决定,街道办是有这个权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