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常见疑难问题解答与法律依据
第三章 业主知情权、撤销权纠纷
第一节 业主知情权纠纷
53 、对业主知情权的行使是否应进行目的正当性审查?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受到合理的限制,以防止权利的滥用。在实际的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的权利如不受任何制约,不仅可能发生业主滥用查阅权谋取个人私利,而且会给相关物业管理主体正常的管理活动产生极大的负担。
因此,对于业主知情权的行使应当区分业主申请查阅文件、资料的性质以及业主查阅的主观目的是否正当。
首先,应当要求业主阐明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的目的,并且此种目的的阐明应当是合理的、具体的;
其次,所查阅的文件、资料同他所欲达到的目的具有直接的关系。
- 魏强的个人网站 weiqiangcn.com Welcome To Wei Qiang’s Presonal Website 全站内容自由转载-非商用-非衍生-保持署名
关于正当目的的判断标准,我们认为如业主行使查阅权获取信息的目的与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有直接关系,业主的查阅目的就具备正当性,例如,业主请求查阅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的目的是对涉及共有和共同管理权事项进行检测或者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则其目的具有正当性。反之,如果业主行使知情权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的目的是获取物业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则其目的不具有正当性。
因此,在处理涉及业主知情权纠纷时,应当区分相关文件、资料的性质并评判申请查阅业主主观上是否具有正当目的而综合判定,以实现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维护物业正常管理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