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常见疑难问题解答与法律依据
第三章 业主知情权、撤销权纠纷
第一节 业主知情权纠纷
56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是否应当公开?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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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
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告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另外,第4条还规定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可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物业纠纷常见疑难问题解答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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