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1年6月24日,市民反映翠岭路80号马家店幸福城秋实园小区地面停车收费220元/月不合理。
经查,承接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南京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通过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中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露天普通共用车位120元/辆·月,室内普通租用车位180元/辆·月,室内机械租用车位220元/辆·月。当事人实际收取业主露天普通车位费用为220元/辆·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1年9月16日,南京六合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物业”)被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宁新区管市监处罚〔2021〕94号。
处罚事由为其于2021年3月16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文承熙苑物业中心开始销售百货及预包装食品,所销售货品从南京荣惠商贸有限公司调入,共20个品种、数量98件。到被查时,已销售了16个品种,数量为49件,所有销售货都是按进货价对外销售,中间没有利润。但荣盛物业在从事百货及预包装食品销售期间,未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企查查显示,荣盛物业曾涉司法案件超900起,行政处罚记录5条。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990条,案件总金额为423.35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5.75%,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